文件编号: 赣建办〔2018〕12号 信息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3634-20180306-698037 发布日期:2018-03-06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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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8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电子版可通过“365488.com网”(http://www.ksnxxf.com/)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jiangxi.gov.cn)查询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要求,我厅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事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清单,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公开工作。2017年,我厅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拟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梳理填报我厅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清单158项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1项,拟精简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权力11项,其中取消6项,调整或者下放5项。二是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制订出台《365488.com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扎实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的变化,及时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布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我厅2017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四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审批服务”,在厅门户网站开设“电子政务大厅”,与省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对接,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目前,有14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82.35%。

  (二)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督促各地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17]4号),组织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市县主动公开本级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及建设进度情况等相关信息。二是强力调度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坚持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进度滞后的市县,通过发送督办函、召开督办会、现场调研指导等形式进行重点督导,专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20176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棚改现场推进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有力推动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三是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介,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符合条件的对象申请公租房保障,督促市、县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分配、退出等信息和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及退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住建部情况通报,我省2017年新增公租房分配数排名全国第5位。四是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建立网上申报审核常态化机制,逐步充实完善系统数据,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目前,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抚州等9个市均已完成了县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并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11个设区市市级平台共录入项目1257个,省级平台共收到上传项目650

  (三)着力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

  一是统一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及时公布已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7]27号),坚持“分类指导、精准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二是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组建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我厅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成员单位的全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研究和分析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相关措施,有力促进了我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三是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系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建立了全省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系统,每天对市县商品住房价格和销售量进行监测统计,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中介市场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定期通报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典型案例。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发布房屋征收信息,实时公开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等相关信息。

  (四)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暨审计整改工作会,印发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要求,规范管理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并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公开,完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及时公布评价结果。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派出督查组对全省各市县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通报。制定出台农村危房改造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开展四类对象危房现状调查和第三方评价,做到精准识别对象、精准实施危房改造、精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退出标准。四是强化工作调度。实施旬报制度,先后印发进度通报7期,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家部委。2017年度全省8.0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率100%

  (五)积极推进行业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扎实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江西省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开展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0天,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督促各地城乡规划及重大变更自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采用固定场所公告、网站或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告。严格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一书两证”许可及其变更、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公开公示。二是稳步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20176月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及时实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时共享。建立季度市场监管情况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成效,抽查在建工程300个,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64起。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61起。三是大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披露江西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报告全省11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报告限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资金运营的透明度明显增强。加快推进“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模式,我省于630日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个人账户数据信息更加准确、完整、可靠,服务方式显著改善,公信力普遍提高。

  (六)深入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认真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住建系统热点问题,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对照“五公开”的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积极研究探索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三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建办[2017]37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要求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四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网上公布。在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材料目录、办理期限、办理机构等。目前,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到9个工作日;企业行政许可变更、证书增补等事项基本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省内企业出具出省介绍信和“三无”证明、诚信证明等事项实现随到随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75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66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7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8条,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78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次,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7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同比增长13.7%。其中,网络申请31件,信函申请2件。

  (二)办理情况。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办结,并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16件,同意公开8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1 件,其他情形数4件。全年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3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意见》、《细则》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顶层设计,理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推动住建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分行业、分环节、分步骤稳步推进业务受理、办理、审批、公示公告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办事指南、材料目录等进行清理再造,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

  三是继续加大网站整合力度。推进政府网站整合迁移,统一网站平台、功能设置,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利用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对于重要活动、重要文件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