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1]1号)的要求,现将我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说明等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我厅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住房城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工作常态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0年,省计算机用户协会、省互联网协会评定的全省10个优秀创业服务网站,我厅和江西住房公积金网占了2席;省计算机用户协会组织的2010江西省政府网站评测中,我厅网站评为13个省政府组成部门优秀网站。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厅及时调整充实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明确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事务。由厅信息中心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各业务部门、窗口单位按照职责具体实施对应行业、专业的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情况
2010年5月,我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建办[2010]25号),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等,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将依申请公开信息分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归档5个程序;厅办公室为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登记、转办和督办,厅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为具体承办责任部门,负责受理、办理和答复。主办处室和单位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表》,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厅领导审签后,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认真落实2010年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和省政府关于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精简了9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暂停执行2项,委托6项,下放1项,达到了行政许可项目压缩30%以上的要求。严格按照修订完善后的《厅信息公开指南》和《厅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以及监督方式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一步有效防止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一步完善了厅电子政务大厅,全面规范运行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现了接受咨询、受理申请、组织审查和对外发布行政审批结果等“一条龙”和“一站式”服务。
按照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主动将我厅承担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如开辟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创业服务年活动、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四)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我厅仍然通过以会代培、参加专题学习和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宣传等主要方式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年初召开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宣讲《条例》和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要求及软件使用方法。先后派员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党校等单位举办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和研讨会。同时在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务内网上发布《条例》全文和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供全厅人员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0年,我厅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45条,占已公开信息数量的38%。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和工作概况等概况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信息等法规文件信息;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信息等发展规划信息;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信息等工作动态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房地产等财经信息;面向社会、企业、服务对象等公共服务信息;执法依据等行政执法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可以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分别为:http://www.ksnxxf.com/和http://xxgk.jiangxi.gov.cn。
2、在我厅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置的电脑触摸屏和政务公开栏、公告栏,可以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务信息。
3、在我厅主办的《江西建设》杂志和各类工作简报,以及我厅印发的宣传册、宣传单,可以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有关政务信息。
4、正常工作日可到我厅机关办公场所查阅有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5、通过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可以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厅受理一起信函形式的公开信息申请,主要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听证、审批备案等方面内容。该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程序全部办理完毕,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厅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厅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2011年,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范围、形式和时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着力加强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与更新,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与厅政务工作相关的信息。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七、说明
本报告通过“江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ksnxxf.com)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jiangxi.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365488.com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19号320室,电话:0791-6262826)。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