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信息分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6190-20180604-707453 发布日期:2018-06-04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赣州吉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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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安委【2018】21号

关于对赣州吉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我厅督查组于 2018年 4 月 23 日至4 月27日先后对赣州、吉安两市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扫马路”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项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受检项目工程,赣州、吉安各抽取了4个在建房建项目工程。督查组主要针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模板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进行了检查。共抽查595项,符合项406项,符合率68.2%。下发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行政执法建议书8份。受检项目及督查情况(详见附件1)。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未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建设。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于2017年10月26日开工,督查时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或备案人员与现场实际人员不一致。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

3、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失控,不具备对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纠的能力,应当履行的职责得不到不履行或履行不力。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中梁泰和首府、城建花苑二期、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4、监理单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项目总监不到岗、不带班,对施工现场检查较少,日常安全监管不力,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监督缺失。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中梁泰和首府、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二)人员配备方面

1、安全员数量不足,未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9#楼、中梁泰和首府、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虚假证书上岗。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9#楼、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中梁泰和首府、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城建花苑二期。

(三)模架及脚手架工程。

1、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不严,部分存在方案与现场“两张皮”现象。如: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9#楼、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中梁泰和首府、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2、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如:中梁泰和首府。

3、模架、架手架搭设、临边防护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标准要求。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中梁泰和首府、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4、所检项目工程现场均未见拆模试块,在未知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情况下组织拆模,使拆模施工存在盲目性。

(四)起重机械设备

1、塔吊基础积水。如: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

2、起重机械存在标准节混装、附着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同部位的螺栓有不同程度的松动、锈蚀现象。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联发.章江榕院、中梁泰和首府、

3、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回转限位等)有不同程度的缺失或失效。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中梁泰和首府、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城建花苑二期。

4、起重机械设备的钢丝绳存在严重断丝、断股和锈蚀等现象。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

5、塔吊司机室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和警铃。如: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城建花苑二期。

6、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报告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在吉安地区检查时发现,检测单位徐州通元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无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检测资质,超资质出具了设备安装检测报告,且其所检测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五)混凝土试块留置。

本次督查中发现,所有受检项目混凝土试块留置均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受检项目中:6个项目现场未设置标准养护室、1个项目现场设置了标准养护室却当成仓库在使用(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个项目现场标养室的设施未开启(联发.章江榕院)。工程质量混凝土强度评定试块未按规范标准要求制作,而是由混凝土供应商代为制作,使混凝土结构质量验收依据失去了其代表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给工程结构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处理意见及要求

(一)对本次督查的8个项目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详见附件2)。责成赣州市、吉安市建设局按行政执法建议书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在做出处理后7天内将结果报送省住建厅。

(二)凡督查组提出停工和限期整改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得继续施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将整改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后方可批准复工,并将整改资料报送省厅。

(三)全省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要对照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3),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要将此次督查作为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利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人:万强,电话:0791-88179059)

附件 1:受检项目及督查情况

2:全省通报批评名单

3: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受检项目及督查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检查

项数

符合项

符合率(%)

整改意见(条)

执法建议(条)

整改方式

地市

1

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

公建

 

72

48

66.67

16

7

停工整改

赣州

2

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

公建

74

50

67.57

11

3

局部停工整改

赣州

3

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9#楼

商住

85

65

76.47

8

2

局部停工整改

赣州

4

联发.章江榕院

商住

76

66

86.84

5

2

局部停工整改

赣州

5

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

公建

68

30

44.12

12

6

局部停工整改

吉安

6

中梁泰和首府

商住

76

50

65.79

13

11

局部停工整改

吉安

7

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商住

70

48

68.57

9

5

局部停工整改

吉安

8

城建花苑二期

商住

74

49

66.22

10

6

局部停工整改

吉安


附件2:                   

全省通报批评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部分责任主体

资质

等级

项目

负责人

设区市

县市区

1

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赣州市西津路小学

 

向肖城

 

赣州

 

章江新区

施工单位

江西省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熊科吾

监理单位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甲级

朱文德

2

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工程

建设单位

于都恒耀实业有限公司

 

肖烨昊

于都县

施工单位

兴国县鑫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王赣玉

监理单位

南昌中裕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王立娟

3

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9#楼

建设单位

赣州碧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曾小明

蓉江新区

施工单位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特级

陈英

监理单位

赣州新南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杨建强

4

联发.章江榕院

建设单位

联发集团赣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程志

章贡区

施工单位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特级

杨华明

监理单位

江西昌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赖成林

5

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

建设单位

万安县第二中学

 

杜国华

 

吉安

万安县

施工单位

江西省中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刘中科

监理单位

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

甲级

夏昕

6

中梁泰和首府

建设单位

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范名哲

泰和县

施工单位

鸿厦建设有限公司

壹级

邓昌林

监理单位

杭州中新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沈琴

7

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建设单位

吉安市鑫诚实业有限公司

 

胡民仕

吉州区

施工单位

江西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周传武

监理单位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陈立宇

8

城建花苑二期

建设单位

江西省长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康 强

吉州区

施工单位

江西省吉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壹级

胡德洪

监理单位

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

甲级

何雄华

 

附件3: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问题

1

西津路小学唐江路校区新建工程

(赣州)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检查时项目管理人员如:建造师、安全员,未在岗。专职安全员配置不足。现场无持证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安全管理资料不全。无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和记录,未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无危大工程技术交底资料。未建立安全措施费管理台账。

3、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脚手板密目网未按要求满铺,水平杆与主杆缺少扣件。落地脚手架与悬挑架混搭。悬挑架首层未内封。

4、支模架未按方案搭设,步距较大,横杆数量不够,无纵横向剪刀撑。

5、物料提升机地面防护围栏不符合规范要求,设备无铭牌。

6、2#楼1#塔机第3、4节标准节腐蚀严重,回转支撑螺栓腐蚀严重,小车变幅、回转、力矩限位失效,小车检修挂篮连接部分断裂,司机室未配灭火器。

7、地下室塔机标准节螺栓松动,电机、顶升油缸漏油。随行电缆变形。防护围栏变形。走台钢丝网开裂。小车检修挂篮变形。销轴联接开口销规格不匹配。主卷扬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未安装排绳轮。小车变幅、力矩、回转限位失效。塔顶护圈变形,回转支撑螺栓松动。

8、设备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无安全检查、整改记录。防碰撞未按方案采取措施。

9、塔吊卸料平台无方案,且实物存在重大隐患。

10、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问题

2

于都县建材(综合)商贸城C区工程

(赣州)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不齐全。未编制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施工前未按要求交底、验收。无安全和文明措施费管理台账。

2、检查时建造师、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持外省特种作业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对设备相关知识一无所知。

3、悬挑脚手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层未内封。拉结点数量不够。运转平台无限荷牌。部分架体立杆与横杆未用扣件连接。落地架超24m方案未认证。现场悬挑工字梁固定预埋环一端已拔出,锚固长度严重不足。

4、“洞口、临边”防护不严,卸料平台无活动安全门。

5、施工升降机地面防护围栏机械联锁失效。检测报告缺失(56#楼)。

6、安全检查资料不全,塔机无运转记录。

7、塔机基础积水,塔吊卸料平台不符合规范要求。

8、56#楼7层以下外围护200x900mm砼墙无施工依据。砌体砂浆强度试块现场未留置。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3

联发.章江榕院

(赣州)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工、焊工)。

2、建造师未认真履行带班制度,无管理费台账。

3、塔吊标准节联接螺栓松动,休息平台开口销未安装。司机平台防护栏杆未紧固,回转支撑连接螺栓锈蚀。

4、加节(验收单)无验收日期。塔吊检测报告无骑缝章。

5、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问题

4

碧桂园联发A1-8地块一标19#楼

(赣州)

1、模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要求重新编制。

2、悬挑脚手架钢丝绳锚环未按方案设置,剪刀撑不符合要求,无验收资料。

3、塔机回转限位失效。回转支撑连接螺栓锈蚀严重。平台栏杆用铁丝捆扎。标准节连接螺栓连接面间隙过大。电梯笼顶护栏变形。

4、塔机与高压线干涉无专项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信号司索工操作证未提供。安装合同未签字盖章。施工升降机无维护保养记录。

5、现场安全员不是备案人员,专职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要求。未见总监变更单。

6、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5

万安二中新建校门教学综合楼

(吉安)

1、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项目经理无带班记录,无安全管理费台账,模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监理细则没有制定方案.

2、落地脚手架架体基础、剪刀撑、立杆跨距、连墙件、扫地杆等均不符合要求。主要构配件无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部分立杆搭设在悬挑板。卸料平台活动门不符合要求,平台板未固定。模板支撑架立杆间距较大,缺少水平杆。

3、物料机无防护围栏,未搭设司机棚,限位失效,附着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固定不符合规范,停层层门与设备间隙过大,缓冲装置用轮胎替代,对重钢丝绳严重锈蚀。未提供设备随机资料,未提供产权备案证,方案没有针对性,无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附着无设计计算书。

4、设备检测报告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问题

6

中梁泰和首府

(吉安)

1、现场安全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虚假证书。

2、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无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台账,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

3、悬挑脚手架与落地脚手架混搭,脚手板未满铺,悬挑层未内封,31#楼悬挑高度超过15m,但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4、模板支撑架体未按方案搭设,设计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但部分楼层使用承插式脚手架,架体缺少扫地杆和剪力撑。

5、电梯井和楼层临边防护不严。

6、塔吊标准节混装,电铃无效,小车变幅限位失效。塔吊与建筑物碰撞未采取措施,设备出现间断性跳电现象。设备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设置附着装置。

7、设备安装方案无针对性,技术交底无人员签字,自检表无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签字,设备安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

8、后浇带拆模没有方案,支撑不符合要求。

9、监理旁站记录签字人员未持证,人员数量不够,总监未在现场,也无总监变更文件。

10、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1、悬挑脚手架部分主杆悬空,剪力撑、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临边防护不严,电梯井未按要求防护。

2、现场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技术交底人资格不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问题

7

螺湖湾小区安置房二、三期

(吉安)

3、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不齐全,无文明措施费台账。

4、危大工程无总监带班记录和旁站记录。

5、12#地下室顶板钢筋开始绑扎,但模板支撑体系未按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验收,且支撑立杆间距、垂直度和水平拉杆、剪力撑设置与专项方案不符合。

6、施工升降机(11#楼)出料门破损,安全窗限位失效,起重量限制器未接线,上推挡板连接销轴开口销用铁丝代替,笼顶防护栏杆变形,未固定牢固,附着螺栓连接未出丝。用木块作为垫板使用。无安全检查记录。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留有记录。

7、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

8

城建花苑二期

(吉安)

1、悬挑脚手架高度超过15米,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架体首层未内封,立杆间距较大。

2、转运平台主受力绳和保险绳使用同一个锚固点,无限荷标识。电梯井防护不严。

3、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不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年检。监理未对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进行审核。

4、13#、15#楼塔机未接地,小车变幅限位、力矩限位失效,司机室未配灭火器。塔机安装使用技术交底无日期,无维护保养记录。

5、15#楼实际开工时间为2017年4月,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未按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

6、人货电梯卸料平台无搭设方案,且8层楼面搭为悬挑端1.83m,固定端1.3m。

7、砼强度试块留置不符合GB50204—2015第7.4.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