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6193-20180302-697860 | 发布日期: | 2018-03-02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赣建招〔2018〕2号
关于公布《江西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数据交换标准(3.3)》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颁布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的通知》(赣建价[2017]7号)的精神,满足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电子化辅助评标的需要,我厅对《江西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3.2)》版本进行了修改升级,现将已修改升级的《江西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3.3)》(以下简称:《3.3版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省建设工程领域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使用的预算软件,在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时,均必须遵循《3.3版标准》的规定,满足电子化招投标活动的要求。
二、各单位按《3.3版标准》编制完成数据交换软件后,应当通过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检测,未通过检测的数据交换软件,不得进入我省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
三、数据交换软件的准确性由各软件单位负责,因数据交换软件出现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数据交换软件编制单位负责。
四、本《3.3版标准》自2018年3月5日开始实施,凡在2018年3月4日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均应按本《3.3版标准》实施。
附件:江西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3.3).zip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365488.com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