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文化(文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旅游局(旅发委):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的通知》,我省16个村列入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截止到目前,我省125个前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已全部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和《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建村〔2014〕135号)要求,抓紧做好已通过七部局技术审查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审批工作,并按程序报备。
二、2016年,国家已提前下达我省16个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确定各类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调度,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保护项目的确定,原则上只能在原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微调。
三、各地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动态监管,指定专人做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信息公开、项目进展情况网上录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保护发展规划的各类建设和开发行为。保护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有关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文化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业厅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