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信息分类:农村危房改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3684-20150213-642355 发布日期:2015-02-13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危险房屋鉴定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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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危险房屋鉴定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部署,为做好我省农村危险房屋鉴定工作,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基础上,为使各地在鉴定农村危险房屋过程中便于操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江西农村危险房屋鉴定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鉴定农村危险房屋过程中参照运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农房改造 鉴定要点 通知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720日印发
共印360
江西省农村危险房屋鉴定要点
 
一、场地危险性鉴定
1、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2、暗坡边缘;浅层故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
3、己经有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
二、危险构件鉴定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一)构件单位
1、基础: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满堂红基础以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3、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4、预制砼板以块、现浇砼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5、屋架、桁架等以一榀为单位。
    (二)地基、基础
    1、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造成明显影响,并有继续滑动的趋势。
    2、地基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等,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明显倾斜(倾斜率大于1%)、位移、裂缝(裂缝宽度大于10mm)、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3、基础因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4、基础己产生通长裂缝,裂缝宽度大于10mm,上部墙体多处裂缝,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 mm。
(三)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1、砼构件保护层严重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砼严重缺损、有效截面小于4/5。
2、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3、柱、墙
(1) 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3) 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侧向位移量大于高度的1/500,侧向变形大于高度的1/250,或大于30mm。
(4)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4、梁、板
(1)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及底面受拉区产生明显的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2) 简支梁、连续梁在支座及集中荷载附近出现明显的水平裂缝或剪切斜裂缝。
(3) 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明显的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或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明显的裂缝(缝宽大于1mm)。
(4)现浇砼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5)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通裂缝;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100以上。
(6)各类梁、板产生超过跨度l/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7)各类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3、屋架
(1)产生超过跨度1/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
(四)砌体结构构件
1、墙、柱
(1)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m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或因偏心受压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
(2)梁、屋架支座下的墙体产生多条明显的竖向裂缝。
(3)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4)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5)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导致墙面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6)刚度不足出现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裂缝或交叉裂缝。
2、过梁、拱
(1)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缝宽大于2mm);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且裂缝长度达窗间墙的2/3以上;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产生通长裂缝或沿母线裂缝宽度大于2mm或裂缝长度超过总长的1/2;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截面减少,且拉杆体系松动失效。
(五)木结构构件
1、柱
(1)木柱侧弯变形,其矢高大于h/150,或柱顶劈裂、榫眼撕裂,柱身断裂或柱子有接头。
(2)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柱脚达1/5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3)存在心腐缺陷或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4)木柱梢径小于150mm;在柱的同一高度处纵横向同时开槽,且在柱的同一截面开槽面积超过总截面面积的1/2。
(5)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和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
2、梁、搁栅、檩条
(1)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产生水平裂缝,其裂缝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截面高(宽)度的1/3。
(2)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搁栅、檩条产生超过跨度1%的挠度。
(3)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4)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5)榫头断裂,支座松脱;在梁或墙上的支承长度小于100mm。
3、屋架
(1)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导致倾斜,其出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h/120。
(2)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3)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4)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5)顶部或端部等主要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6)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截面减少达1/4以上。
(六)其他结构构件
1、土墙
(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5%,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墙脚受潮,其长度达墙长的1/4,深度达墙厚。
(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宽大于20mm、缝长超过层高的1/3。
2、混合墙、乱石墙
(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率超过层高的0.5%。
(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3。
三、危险房屋鉴定
(一)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引起房屋整幢或局部倒塌的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危房分整幢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
1、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二)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1、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2、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三)危房鉴定应以房屋场地、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四)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1、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2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五)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房屋场地、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3、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4、结构老化的程度
5、危险构件的发展趋势。
(六)危险范围的判定
1、整幢危房(D级)
(1)因房屋场地、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2、局部危房(C级)
(1)因房屋场地、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5)因悬臂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悬臂梁、板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处于危险状态的。
四、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一)危房需由鉴定技术人员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填写《江西省农村危险房屋鉴定书》,提出鉴定意见。
(二)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三)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四)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五、说明
(一)本《要点》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制订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适用于农村居民私有房屋的鉴定。
(二)本要点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三)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四)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执行本《要点》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