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信息分类:保障性安居工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3685-20161125-642382 发布日期:2016-11-25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我省通报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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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和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要求,9月份、11月份,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农垦办分别对今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开工情况和基本建成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进展情况进行公布。

2016年度,全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7.1万套(户),其中,国家目标任务为16.6万套(户)。经实地核查,截至10月31日,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16.78万套(户),占国家任务的比率为101.1%、占省任务的比率为98.1%。 其中:景德镇100%、萍乡市100%、新余市100%、鹰潭市100%、赣州市100%、宜春市100%、吉安市100%、抚州市100%、九江市99.32%、上饶市99.28%、南昌市90.2%。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未完成开工任务的县(市、区)有:南昌中心城区16.20%;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未完成开工任务县(市、区)有:共青城91.17%、余干县62.5%、新建区零开工。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为14.53万套(户),截至10月底,全省已基本建成18.24万套(户),超额完成国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