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赣建规〔2018〕52号 信息分类:文件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5777-20180605-707589 发布日期:2018-06-05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取消营业执照作为规划许可证明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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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规划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按照厅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部署会的要求,现就取消“营业执照”作为规划许可证明材料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一书两证”规划许可事项时,一律取消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取消后,各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址:gsxt.jxaic.gov.cn)上查询核实企业合法身份。

  三、各地要举一反三,深刻认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许可程序的通知》(赣建规[2018]36号)等文件的学习落实,深入推进规划许可事项改革,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