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省外动态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3659-20180725-716040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广州于2009年建立了广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该体系对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全过程特别是施工现场守法履约的实际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可应用于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活动。这使招投标市场从过去的单一价格评价指标竞争调整到以价格和诚信多种评价指标的较量,使企业把主要精力从市场竞争调整到以质量、安全管理等要素的竞争,有效杜绝了“楼倒倒”“桥脆脆”等工程质量问题,这套体系近来依然在不断完善。
然而,这套体系也出现不适应的地方。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广州市政府拟不再以主体身份开展诚信综合评价,也不再强制诚信评价应用,而改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诚信综合评价成果。
政协委员:现有诚信体系对于民企不利
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郑龙桂、朱颖恒、周宝志、朱志斌联名提交了《关于依法加强监管、科学规范建筑市场,扶持民营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提案》,提案中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市场主体均有权进行投标;然而,“诚信体系”要求招标人把政府主导形成的企业“诚信评价分数”作为确认投标人资格的重要依据,导致具备法定投标资格的中小民营建筑企业被排除在投标活动之外。
提案中还表示,“诚信体系”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中,以累计中标额、属地纳税额作为主要评价标准,这对民营企业非常不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施工监理诚信评价体系暂续
广东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回复表示,该体系目前的确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评价不够全面和客观,主因是信息采集能力仍不够,导致信用信息收集广度和深度不够,偏重于企业信息,而对从业人员信息收集不足,对较为隐秘的建筑活动要素信息收集更为薄弱,同时对市场主体实际表现的反馈信息采纳鉴别不够。二是由于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信用评价主体一直未发展起来,政府部门承担了本应由信用市场承担的职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透露,广州市政府拟不再以主体身份开展诚信综合评价,也不再强制诚信评价应用,而改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诚信综合评价成果。因相关文件的制定及发布需要一定的时间,为确保现有市场平稳过渡,现行施工监理诚信评价体系拟再实施一年。
另据记者了解,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制定《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围绕信用信息分类、采集、公布、交换共享、档案管理和失信惩戒等内容进行设置,将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的要求予以明确和完善,包括用于识别信息主体身份、能力、经历等特征的基本信息,守法诚信经营、争先创优,受到奖励和表彰的信用信息和违法违规、违反合同承诺的失信信用信息。届时,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是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也鼓励和指导行业协会、工程保险机构或其他独立第三方征信机构试行信用评价,政府部门记录和发布建筑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表现,推动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根据其与承包商之间的民事关系,对承包商开展履约评价,着力培养信用市场。
摘自 《广州日报》 2018.07.23 记者 龙锟 通讯员 邵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