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媒体聚焦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3660-20180724-715718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记者近日获悉,为强化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省住建厅制定出台《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与启动问责实施办法》。
该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由省住建厅安委会约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被约谈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约谈方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约谈及其整改情况纳入设区市住建系统年终工作考核。约谈方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连续被约谈三次的,1年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事故的,或者1年内发生1起重特大事故的,根据办法规定,安委会将把约谈情况抄送被约谈方设区市政府,建议属地政府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