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媒体聚焦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3660-20180712-714513 | 发布日期: | 2018-07-12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7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我省取消、调整13项证明事项。
取消、调整的13项证明事项包括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2项,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项。记者注意到,申请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无需用人单位提供收入证明(告知承诺代替),无需民政部门提供未婚证明。
省住建厅强调,要加快推进自有业务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推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数据共享。
(来源: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