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5780-20180322-699513 | 发布日期: | 2018-03-22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设市城市要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围绕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建设、巡查和设施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易涝点整治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力争在讯前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应对方案,确保城市安全度讯。
——各设市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内涝灾害报告制度,各地在内涝灾害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灾害的基本情况、原因、应对措施报省住建厅;各地在接到省住建厅转来的城市内涝灾害信息和相关舆情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省住建厅。
——南昌市、赣州市、景德镇市、萍乡市等4个纳入国家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范围的城市,要紧紧围绕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70%以上任务量的目标要求,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严格管控工程质量。
(来源: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