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强制注销

信件标题: 二建强制注销
来信者: 艾明
信件内容: 二建证书注册在原单位,离开原单位,原单位不给转注,请问可以强制注销吗,需要什么流程。
来信时间: 2016-03-21
回复内容: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监督,根据《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5-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申请注销情形的证明复印件。
若您有其他问题,可来电咨询:0791-86391167。
受理部门: 常见问题
回复时间: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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