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74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快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依法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做好此类项目与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工作平台对接的服务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